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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和考评专家录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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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管理工作,充实和加强全省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队伍,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粤应急规〔2020〕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粤应急〔2020〕74号),我厅定于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和考评专家录用”工作,招考一批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同时录用一批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为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操考评员考核工作

  (一)考核工种

  1.电工作业类: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

  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类: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光气及光气化工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业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7.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类:煤气作业。

  (二)报考条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实操考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高级技师(一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报考

  凡符合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自愿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实操考评员考核必须填写《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2);

  2.如实提供有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操考评员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等);

  3.提交4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

  (四)考前培训

  1.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考评员考前培训。

  2.考评员可以自学,也可以参加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3.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核大纲见附件1,可在我厅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五)考核认定程序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市实操考评员报考工作,并对报考人员的证明材料及条件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后,以《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报名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4)向省应急管理厅报请安排考核。省应急管理厅审核批准后,委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省级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纳入广东省实操考评员库。

  二、实操考评专家招录工作

  (一)录用工种

  1.电工作业类: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类: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光气及光气化工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业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7.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类:煤气作业。

  8.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类: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具有与考评工作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工种高级技能(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资格中的一种,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对全省尚未开展特种作业考试的工种,可以通过培训选拔的方式在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中产生。

  5.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申报

  凡符合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自愿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3);

  2.如实提供有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操考评员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等);

  3.提交4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

  (四)录用认定程序

  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采取推荐方式。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初步审核后,以《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推荐统计表》(附件5)向省应急管理厅推荐。省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材料审查、人员确认等工作,报省应急管理厅批准后认定。被录用的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将自动进入实操考评员库。

  三、工作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相关人才储备和分布情况,结合专业工种需求,组织开展好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报考和考评专家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需、保质、顺利完成。

  (一)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进工作中,既要防止弄虚作假,又要防止人为设置障碍压制人才。

  (二)要科学合理设置报名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要规范工作程序,公开报名和监督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请汇总统计表(加盖公章版和电子版)并附报考和推荐人员申请材料、佐证材料等,于8月21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t_pxkh@gd.gov.cn)。

  (四)考评员理论及实操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 特种作业考评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zip 

  2. 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认定申报表.docx 

  3. 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考核认定申报表.docx 

  4. 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报名认定情况统计表.docx 

  5. 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推荐统计表.docx 

  6.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操考评员承诺书.docx 

  7.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詹珂平,联系电话:020-8313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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