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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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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应急函〔2021〕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近期有关工作部署,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广州、深圳、中山、江门、清远、肇庆、揭阳、潮州等8个地市16家企业存在涉有限空间作业隐患问题29项(见附件),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票、有限空间“七不准”等工作制度;二是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高、安全宣传力度不足,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风险隐患辨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制度;三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四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制度,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现对16家企业予以点名通报,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强事故警示,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全面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各地要组织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认真学习事故案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入脑入心,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威慑力。对附件所列企业的隐患问题,各有关地市要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整改验收工作,确保闭环管理到位,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提升执法威慑力。

  三、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手段,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各地要深入开展、持续推进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探索结合信息化手段,充分应用省工矿商贸隐患排查基础信息系统,创新日常巡查监管手段,及时总结归纳各地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送工作总结至省应急管理厅。

  请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相应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并采取钉钉子精神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有关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6月底前书面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基础处(电子版报送至yjt_jcc@gd.gov.cn)。

  附件:执法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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