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安全生产培训服务质量,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3号),现就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平台实行入库管理。满足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基本规范且有意向承担网络平台工作的单位,请于7月22日前书面报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并核实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后于7月29日前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待省应急管理厅将网络平台统一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后方可在全省开展网络培训平台服务。
二、规范网络培训机构登记。已向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的线下培训机构并有意向承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的,可在合作平台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后登录省级监管平台申请并上传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由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在省级监管平台上对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予以登记公告。
三、强化网络培训平台和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平台检查表》(附件3)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区域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基本规范、出具虚假培训证明的网络平台和违反安全生产网络培训规定的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