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工作的通知
粤应急办〔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已于2023年4月完成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22人通过评审,已在我厅网站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规定,请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请在《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盖公章,于5月12日前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908室,邮编:510060,电话:020-83139367),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jt_rsjyc@gd.gov.cn。
附件:1.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