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文件 > 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补充)》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2-26 22:54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在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基础上,我厅结合广东省地方性法规设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立法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补充)》,业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补充)》.pdf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21日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