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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10月1日施行 餐馆不装燃气报警装置将受罚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时间: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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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馆不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将受行政处罚,不对灵活用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罚10万元。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修订后的条例设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共68条。

  条例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其中规定对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未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或未将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在危险作业过程管理方面,条例针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等危险作业,要求完善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建立现场作业制度。其中还特别规定了化工行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或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的,应当制定作业方案,经审批后开具安全作业票证。未取得相关票证的,一律不得作业。

  此外,谁来监管餐厅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此次修订的条例也作了规定。明确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监管,不安装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刘永生介绍,条例规定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自4月以来,全省已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44万项,检查企业108.9万家、帮扶指导重点企业8.1万家次、行政处罚2.5亿元。今年1月至8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别是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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