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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5-2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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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202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粤和省属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做好我省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做好我省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向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现场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公布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广泛动员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群众积极关注和踊跃参与。

  5.拍摄主题宣传片在省、各地市广播电视台投放,分发后由各地各单位协调在街道社区、电梯、商场、公交、地铁、高速、高铁、机场、港口、场站推送播出;设计“安全生产月”主题海报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海报,编写录制若干条广州话、客家话、潮汕话的宣传口号和标语,分发各地各单位广泛张贴、悬挂和大喇叭等全媒体推送,组织在省内高速公路龙门架走马字幕、服务区和相关区域推送;协调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南方+、触电新闻、腾讯等主流APP投放开屏广告、内容发布、朋友圈推送等。

  6.依托应急管理大讲堂、南方+云宣讲、广东应急广播《安全你我他》栏目等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平台,结合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科普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和平台广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预热宣传发动。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所辖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安全知识线上马拉松”、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

  8.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联合中央驻粤和省级主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9.发起和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活动,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0.参加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并以专题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情况。省安委办组织在广州塔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的主题宣传,开展无人机、无人船主题表演,开展“点亮珠江”活动,在珠江两岸建筑投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地标建筑“点亮xx”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11.6月16日上午,省安委会在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设主会场举办“广东省2022年安全宣传线上咨询日”启动仪式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应急管理电视专栏节目《应急第一线》开播仪式,21个地市设分会场,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展示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形象风采、工作做法和应急管理改革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扣主题,当天同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传统手段与先进科技并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在省主会场同时开通微博微信、应急广播和12350电话安全生产在线咨询留言平台。

  12.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创新开展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组织“安全你我他”“主播说安全”“企业开放日”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开展“安全文化之夜”、“应急管理知识线上马拉松”、校园安全文化节、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等环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同时,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广泛开展全国和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14.聚焦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结合农村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利用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大舞台、科技扶农“三下乡”、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线路、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15.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环节,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汛防台风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

  16.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铁路线路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17.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环节,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18.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发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19.要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以及企业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规章制度情况,既宣传典型,又曝光问题,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依托各级各类应急体验馆、科普馆、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消防救援站等平台载体,以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现场线上安全体验等安全教育形式,创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20.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联合媒体报道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从6月至12月,各地每月至少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同时,结合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大检查工作,每月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个高质量的曝光案例。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平台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做到定期沟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做到多个部门、一个主题,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科普宣传专业化、主题宣传联动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有序。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及省的要求,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于5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联络员推荐表(表格附后);7月1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联系人:蒋洪波、彭志平、赖先龙;电话:020-83135463、83135873、83054362;网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www.http://yjgl.gd.gov.cn,电子邮箱:yjt_anquanyue@gd.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应急管理大厦,邮编:510060。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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