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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3-11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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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以下简称《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现就2024年度我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复函》,由省应急管理厅组建的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除广州市、深圳市)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二、申报受理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我省(除广州市、深圳市)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广州、深圳市申报人员请向当地高评委或人社部门咨询申报工作,委托评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理申报专业为:安全与应急技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和安全系统工程等5个专业。

  (三)中央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一)2024年度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下简称《配套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7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1.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计算方法,按照《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2.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人须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申报转系列评审晋升的,执行《配套规定》的相关规定。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执行《配套规定》的相关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重新评审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原职称的确认申请,职称确认工作使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与职称申报工作结合进行。

  (四)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按照《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报途径、时间

  (一)申报途径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中:

  1.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2.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3.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自由职业者除外),请各单位指定1名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联系人,按要求整理汇总本单位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连同《2024年度XX市XX单位申报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名单汇总表》(附件1)一并报送。

  1.第一阶段申报材料预审。接收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预审材料清单及整理、报送要求见《2024年度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要求》(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材料要求》)。收到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预审合格通知后,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2.第二阶段报送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5日(以快递寄出之日为准)。请申报单位收到预审合格通知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以快递方式汇总邮寄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评委会办公室确认受理申报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另行通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材料受理情况,并告知评审缴费有关事宜。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评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313936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2.职称评审申报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须同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材料报送前,网上申报流程须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系统当前环节须显示为“评委会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凡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核对原件,在复印件处标注“与原件一致”、签名、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公开,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申报材料应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当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未使用规定表格;不符合填写规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五)申报人网上缴费

  申报人应在收到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参加评审。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认真阅读《评审材料要求》,并出具《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通过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

  (三)申报人员应对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突出重要业绩成果和工作经历,按精简有效、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准备,一次性提交。申报人可以优选业绩成果中的1至2项作为代表性成果,形成1500字内的个人代表性成果简介,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一并提交。

  (四)《()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共须提供21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申报高级职称的共须提供30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

  (七)为保护好评审材料,防止材料丢失,申报人应采用不易破损的硬质文件盒装载申报材料,并标明申报人员所申报的职称层级、专业。送审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未经密封盖章的材料不予受理,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七)统一装在第一盒,其余材料装在第二盒。申报材料按照一人一袋(箱)报送。

  (八)所有评审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拷贝U盘,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七、诚信管理要求

  (一)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所提供材料及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及评审通过的资格,并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要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工作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组织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八、相关事项

  (一)答辩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执行面试答辩要求,请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人员,提前准备介绍材料、演示文稿(限时10分钟)并做好相关准备。对于涉及转系列评审或转换工作岗位的高级工程师,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需参加答辩的,将另行通知具体安排。

  (二)评审费用。根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72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高级工程师评审费5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省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度xx市xx单位申报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名单汇总表

              2.2024年度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3.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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